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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三明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帮扶意见(试行)》的通知

usa.fjsen.com 2013-03-12 09:07   来源:福建省人口计生委    我来说两句

(二)强化居养保障

1.改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居住条件。 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优先解决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住房或更换居住场所。无住房的由当地政府提供公租房或保障房;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特殊家庭收入情况,给予一次性购房或建房补助;需要置换住房的,给予减免相关费用。

2.强化养老保障。 提倡以社区居家养老为主,对居家养老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妇,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的,由所在地方政府按最低工资标准以家庭为单位发放1人护理费;年满70周岁以上的,增加30%。对孤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优先安排入住敬老院;对失去生活能力以及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特殊家庭夫妇,由所在地方政府按照就地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安置在敬老院或老年公寓,实行集中供养,享受“三无人员”待遇(农村享受“五保户”待遇)。

3.开辟养老阵地。 市级在三明市老年公寓加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安养院,各地敬老院或福利院加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安养院。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优先接纳自愿入院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妇,所需费用由所在地方政府参照“三无人员”待遇标准给予补助。

(三)开展亲情关怀

1.提供再生育服务。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卫生医疗机构,应根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夫妻双方意愿,为其提供再生育咨询和相关技术服务,实现再生育愿望,所需费用由县新农合中心库存资金予以全额解决。

2.提供收养领养服务。 民政部门对符合收养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安排其收养领养福利机构的儿童,帮助其实现收养领养愿望。

3.提供子女入学服务。 对伤残的独生子女,报考高中(中专)的在总分中加3分。

4.创建人口计生特殊家庭温馨家园。 市、县两级要积极创建面积适宜,集活动室、咨询室、管理室等于一体的“温馨家园”,积极营造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互相关心和互相帮助的温馨环境。

5.结对帮扶。 发动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部门、社区等机构和青年志愿者,建立一帮一、户帮户等挂钩结对帮扶关系,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物质帮助、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公益性活动。各级政府和总工会、计生协会等组织在每年“两节”期间,要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列为慰问对象。

6.心理疏导。 组织心理咨询师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免费提供心理疏导,为需要咨询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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