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对拟接受辅助生殖技术的不育夫妇建立实名登记制度
按照《方案》,我省重点查处9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和运行人类精子库的行为;二是医疗机构超出批准范围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三是非法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的行为;四是实施代孕技术的行为;五是违规采供精、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的行为;六是在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过程中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的行为;七是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参与非法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八是非法销售、滥用促排卵药物的行为;九是其他违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行为。 省卫生厅明确指出,对违法违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个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与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拟接受辅助生殖技术的不育夫妇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并查验身份证信息真伪,以及核实不育夫妇的结婚证。 部门答复 服务器在境外网站,将报国家卫生部门 针对记者反映的“代孕网站”,省卫生厅妇幼处相关负责人说,此前,他们根据媒体报道,调查过这些“代孕网站”,发现服务器都在境外,而且都是介绍到境外或者福建以外的城市生子。尚未发现福建的医疗机构利用网站揽接“代孕”活动。 该负责人说,目前已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对互联网发布的本辖区有关辅助生殖技术信息进行检索,发现违法违规发布辅助生殖技术信息或宣传代孕信息的,要立即通知信息服务者予以改正。信息服务者拒绝整改的,由设区市卫生局书面报告省卫生厅,由省卫生厅通报省通信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而服务器在境外的代孕网站,省卫生厅将报告给国家卫生部门。 省卫生厅妇幼处相关负责人提醒,截至去年12月31日,我省10家医院获卫生部批准,可开展人类辅助生殖。不育夫妻可到这10家正规的医疗机构咨询、治疗。 □相关新闻 三明富翁借腹生子 与代孕女对簿公堂 去年8月,媒体报道:三明某公司40多岁已婚老总身家上亿,膝下无子,在朋友安排下,选定三明一名20多岁的女子作为代孕母亲。老总给女子丰厚酬劳,还为她购房、购车。2010年6月,女子产下女婴,老总中断房贷支付。2012年4月,女子将老总告上法院。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孩子归老总抚养,老总支付给女子10万元经济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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