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筑失独老人社会安全网?
社会化帮扶在艰难破冰 让人欣喜的是,失独老人养老问题已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相关人士重视。福建各地也相继出台与完善了相关政策。2007年开始,福建省开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工作,2008年起全省全面推行这项制度,并列为当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当年,由政府给予子女死亡夫妻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扶助金。2011年将扶助标准提高到200元,2012年再次提高到400元。 日前,石狮市出台《关于开展对失独家庭帮扶救助的实施意见》,实施多项新政对失独家庭开展帮扶救助,从经济帮扶到心理安慰,提高失独家庭生活质量。被认定为失独家庭,将一次性获得3万元慰问金。年龄在49岁以上失独家庭夫妇,从目前每人每月补助400元提高到1000元。同时,该市还将组建心理辅导队伍,对失独家庭进行心理干预和心理治疗;鼓励失独家庭再生育,并为其提供各项技术服务和生育指导;鼓励失独家庭收养、领养、过继子女,并在办理手续时提供方便。 今年福州市生育关怀将重点考虑帮扶失独家庭,将这类家庭优先纳入紧急救助范围;在对其调查摸底同时将建立详细档案,有针对性解决这些家庭在养老及精神慰藉上的问题,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关心帮助他们。 杨银玉认为,应尽快建立“失独家庭”救助政策体系。首先应由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民政、统计等部门联合对“失独家庭”调查摸底,充分掌握实际情况,既要摸清户数,更要对需求调查分析,为研究制定或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杨银玉还对政府为“失独家庭”购买服务提出具体建议:“失独家庭”父母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由政府承担,医疗报销比例应在95%以上;为无自理能力的“失独家庭”老人入住养老院或聘请陪护员提供专项补助,同时由所在村(居)委会担任临时监护人,为其入住养老院提供担保;对60岁以上“失独家庭”老人应按照民政部提出的,参照“三无老人”救助政策由政府供养;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失独家庭”纳入廉租房、公租房申请对象。 记者还了解到,对于失独老人养老问题,一些社会机构也在不断尝试中。同时,由社会相关人士自发组成的志愿者队伍也在形成,他们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形式,为“失独家庭”提供老年人家政、生活照料、医疗陪护,特别是情感抚慰、心理医疗、生育服务等多方面需求。吴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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