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多管齐下打击“两非”
漳浦县把强化性别比整治列入奖惩规定的重要内容,对计生、卫生、公安、民政、药监等相关部门在加强B超使用、落实住院分娩实名制、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建立出生初婚信息通报制度以及准生育妇孕情跟管责任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健全了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建立B超设备使用管理制度。2011年由县人口计生部门拨付10万元对全县所有医疗单位和计生服务机构在B超室统一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统一启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B超室实行24小时的全程监控;对所有B超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凭证上岗;对怀孕14周以上,因医学需要做B超检查的,建立实名登记台帐。 建立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所有医疗机构,对住院分娩的对象都实行实名登记,并凭身份证出具出生证。对没有提供或不能提供身份证明的,暂不予出具,并及时通报计生部门。对发现没有实名登记又不报告的,由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给予通报,并追究当事人和医院责任人责任。 建立终止妊娠审批制度。各医疗机构对孕14周以上要求终止妊娠的,必须经县、乡计生部门审批。 建立终止妊娠药物和器械流通登记制度。县药监部门对终止妊娠药物的流通环节实行全程登记备案,对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定期汇报。 建立出生、初婚信息通报制度。公安部门每月3日之前向同级计生部门通报上月人口变动、“非转农”以及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等相关信息;民政部门将上个月婚姻登记信息通报计生部门,严格把好婴儿收养登记审批关。 建立孕情跟踪管理制度。各乡镇村(社区)建立育妇孕情跟管制度,落实村干部、女组长跟管服务责任制。责任干部和计生女组长定时入户跟踪访视,发现情况异常,及时报告乡镇计生办。对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导致“两非”行为发生的,采取倒查办法,严肃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 建立全县妇产医生和营运车辆基本情况备案管理制度。县卫生局加强对全县在职和退休的所有妇产科医生、护士组织培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打防并举。县交通局加强对营运车辆的跟踪管理,对所有营运车辆进行逐一调查、登记、造册备案。(林兰福陈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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