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再次提高“失独”家庭扶助金
usa.fjsen.com 2013-06-18 15:43 来源:福建人口计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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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口计生新闻网6月18日讯 (通讯员 李东 曲志坚 李育锦)近日,湖里区根据厦门市计生委32号文精神,再次提高“失独”家庭扶助金。从2013年6月1日起,对“失独”家庭49-59周岁的,在原来每人每月享受市、区财政共500元扶助的基础上,增发400元的养老补助金;60周岁(含)以上的,在原来每人每月享受市、区财政共500元扶助的基础上,增发600元的养老补助金。 为进一步发挥人口计生政策利益导向的作用,加大关怀、关爱“失独”家庭的力度。今年初,湖里区就出台了提高“失独”家庭的扶助金、扩大扶助面的新政策。从2013年3月1日起,对女方未达49周岁的“失独”家庭,在其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前,由区、街道财政分别给予500元的扶助;对女方已满49周岁的“失独”家庭,则在原来每人每月享受市、区财政共500元扶助的基础上,由街道财政每人每月增发500元的扶助金;对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去世时分别给予5000元的丧葬补助费。 新政策实施后,所有“失独”家庭每人每月可领到1000元的扶助金,直至其再生育子女或合法收养子女;49-59周岁的“失独”家庭每人每月可领到1400元的扶助金;60周岁(含)以上的“失独”家庭每人每月可领到1600元的扶助金,并得到无偿、低偿、有偿服务和志愿者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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