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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建立救助失独家庭机制的建议

usa.fjsen.com 2013-06-28 16:44   来源:福建人口计生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经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实现了人口生产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妇女生育率从实行计划生育前的5.8下降并维持在更替水平以下。据统计,计划生育使我国目前的人口规模缩减3亿多,这意味着中国将世界70亿人口日推迟5年。

但实行一胎生育以来,当然也出现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其中比较纠结的突出问题是“失独家庭”现象。失独父母大多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正逢八十年代首批执行独生子女政策,人到中年遭遇独子夭折。据推算,我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每年新增失独家庭达7.6万,数字惊人。全省截止2012年,夫妻双方49周岁以上已享受特别扶助失独父母人数为1216人,其中城市946人、农村270人,伤残父母为1263人,其中城市1061人、农村202人。全市失独父母为186人,其中城市135人、农村51人,伤残父母为165人,其中城市137人、农村28人。目前,失独群体尚未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对其研究几乎处于空白,因此有关救助政策和机制也未出台和到位。

2007年开始,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决定,对目前年满49岁失独父母每月给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2012年1月起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35元。各地根据地方经济实力有所浮动,我省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

“失独(伤残)”家庭是中国独有的很特殊的社会问题,该情况如简单比照或套用其他人群的保障制度,必然会出现各种制度的不调适,难以做到应保尽保。我市虽为全国的一部分,也应为全国解决好此问题做出应有的努力,积极向国家呼吁,尽快为他们建立专门的保障救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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