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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建立救助失独家庭机制的建议

usa.fjsen.com 2013-06-28 16:44   来源:福建人口计生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为此,建议如下:

一、建议民政和计生部门在全市普遍开展一次失独(伤残)家庭状况调查,建立健全全市失独家庭数据库。对失独家庭原因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积极向上反映,从而呼吁国家对失独家庭群体的保障制度给予修改补充,尽快拿出针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养老政策和措施,以提高失独家庭的帮扶力度。目前,对失独夫妻的抚恤、保障、救助政策应当覆盖所有年龄段,以弥补只有49周岁以上才纳入补助的缺陷。

二、建立地方失独(伤残)家庭专项救助基金,给予失独(伤残)家庭一次性补助,为失独(伤残)家庭提供大病医疗补助,切实解决失独家庭在经济方面的实际困难。

三、建立民政、计生、财政等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并在地方计生或民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作为失独家庭的“娘家”,让他们有困难可以找到相应的机构部门。

四、引导和鼓励、支持民间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开展各种关爱失独家庭活动,如联系军人、大学生、青年志愿者与部分失独家庭结成爱心对子,在情感上予以关爱和温暖,政府予以方向性指导,加强相关工作监督。

五、控制与减少失独现象发生。各级各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减少矿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儿童和青少年的生命教育应提上紧迫的日程,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减少车祸和自杀现象的发生;医疗、保险等社会基本保障最大程度地予以实现,减少青少年无钱治病导致的死亡现象。

六、帮助有集中养老需求的失独家庭解决养老问题。许多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都希望进入一个属于失独群体自己的养老院,因为只有这些失独父母待在一起,他们的心里才没有芥蒂,并且能够互相帮助。从家中走出来,到集体中去,对于失独父母走出丧子之痛是有帮助的。在这样的养老院里,聘请少量工作人员,让健康的失独父母做义工,照顾那些生病的、行动不便的失独父母。鼓励民办养老院走这种专业化的道路,只接受这一类型的养老人员,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帮助他们解决老有所居、老有所养的问题。

(作者:肖冠娇,南平市人口计生委发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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