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半边户”育妇提前享受计生奖励扶助
福建人口计生新闻网7月2日讯 (通讯员 李美春 王永辉)从今年起,尤溪县将女方为农村居民、男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以下简称“半边户”)符合确认条件的育妇,纳入提前享受奖励扶助制度。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29名“半边户”育妇今后每人每年可领取奖励扶助金600元。 “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享受计生奖励扶助的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没有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育妇年满45-59周岁。户口由城镇居民迁移或改变为农村居民的,不享受提前享受奖励扶助政策。 据悉,尤溪县于2009年将农村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纳入提前享受奖励扶助。奖励扶助金从已婚育妇45周岁起开始发放。按每户每月50元(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60周岁后自动转为享受全省统一奖励扶助制度。从2009年至今,尤溪县累计有1686户符合条件的育妇提前享受奖励扶助,共发放奖励扶助金1021.16万元,其中半边户29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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