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口计生新闻网7月8日讯 (通讯员 吴永勇)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委尤权书记关于遏制“人口自然增长率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高”的批示以及省、宁德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打一场遏制“三高”攻坚仗,进一步提高福鼎市人口计生整体水平。
一是强化对遏制“三高”问题的重视和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坚持亲自抓、负总责,要组织广大人口计生干部认真学习省委尤权书记的批示精神,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贯彻落实。要结合本地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实实在在找问题,查原因,想办法,研究部署遏制“三高”工作。乡镇、村(居)要注重实效,开好每月的计生例会。切实做到“队伍力量不减、经费投入到位、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工作正常开展。计生部门要组织精干人员,深入重点乡镇和村(居)开展督促指导,建立起上下多方联动破解“三高”问题的工作机制,在全市全面打响遏制“三高”攻坚硬仗。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有利于遏制“三高”的舆论声势。
要把人口计生宣传教育作为首位工程,针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转型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困难,社会上出现“生育政策要放宽,可以生二胎”的谣传,加上某些媒体舆论的误导,在部分群众中造成了负面影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渠道,结合遏制“三高”问题,大张旗鼓广泛开展国情和基本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有关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法律法规,利用人口学校和入户随访服务向群众开展面对面宣传关爱女孩、预防出生缺陷和少生优生优育为主要内容的科学知识,免费发放宣传资料,使广大群众在思想上树立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危害人口安全、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意识,大力营造遏制“三高”的社会舆论环境,增强社会各界对遏制“三高”工作的支持。
三是强化以促进家庭发展与遏制“三高”相结合。要围绕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将促进计生家庭发展与遏制“三高”结合起来,在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新农合和新农保对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实施的补贴制度以及奖扶、贡献奖、中考加分、失独救助、安居工程和小额贴息贷款帮扶等各项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利益导向优惠政策的提标扩面工作。各乡镇(街道)和部门也要制定实实在在有利于计生利益导向优惠奖励的政策措施,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真正得到实惠,促使群众逐步转变生育观念。
四是强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高压态势。要把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纳入部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实行年度考核。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各医院要严格B超使用管理,落实住院分娩、终止妊娠和B超孕检实名登记制度。对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终止妊娠案件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查处;对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案件由药监部门负责查处;溺弃女婴案件由公安部门负责侦破;民政部门对抱送养的,要依法核查,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落实抱送养合法手续。对一些案情复杂、涉及面广、阻力大,取证较难的“两非”案件,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办案。对已查实的案件,要从严从速依法依纪处理到位。同时各部门要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研究分析问题,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并继续实行举报重奖制度,鼓励群众举报“两非”案件,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高压态势。
五是强化依法行政,加大对违法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在征收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过程中,要克服畏难情绪,要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征收,规范征收行为。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尤其是对富人、名人超生案件依法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要主动配合计生部门开展案件调查,并对典型案件在电视报刊上予以曝光,使之在遏制“一男超生、二女抢生”势头上发挥重要的威慑作用。
六是强化优质服务,逐步降低人口出生缺陷率。要加强计划生育常规工作的优质服务,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开展“四优一满意”活动,进一步加强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工作,结合婚姻登记、婚检和孕前优检工作,要切实做好孕期和孕期妇女免费补服叶酸等营养素补充剂的发放工作。同时,要将孕妇指导转入孕期保健,开展常规的产前检查,实现婚前、孕前、产前的无缝对接。要健全规范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体系,定期通报信息制度,为开展干预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要加大对出生缺陷的检测评估力度,降低缺陷儿的出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七是强化对遏制“三高”进展情况开展跟踪督查。要把遏制“三高”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纳入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实行“黄牌预警”和“黄牌警告”及“单列管理”机制,推动遏制“三高”工作的均衡发展。在对“三高”治理进展情况进行追踪倒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或对遏制 “三高”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未能完成责任目标任务的单位,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落实计生“一票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