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实施十大利益导向工程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
(四)家庭发展致富工程 (1)结对帮扶。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等机构和青年志愿者,建立一帮一、户帮户等挂钩结对帮扶关系,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中实际困难,着力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2)开展科技帮扶计划生育家庭增强致富能力。采取请上来集中培训或下基层依托乡、村两级人口学校为培训基地,农业、科技、科协、海洋渔业、林业部门每年组织技术人员免费举办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实用技能培训班;文体部门要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办好农家书屋,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农业科技知识学习书刊及资料,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发展能力。 (3)认真落实《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农村二女家庭“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 (4)加大小额贴息贷款帮扶计划生育二女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的力度,每年落实100万元贷款贴息,提高贷款额度,为每户提供2万元以上的贴息帮扶贷款。结合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妇女创业贷款,妇联部门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在创业中,应优先享受妇女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政策,扶助独女、二女家庭优先解决发展生产资金,要落实产前、产中、产后的帮扶服务,为他们走上致富道路创造条件。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要有计划对计划生育独女、二女家庭提供免费创业技能培训,并优先促进其就业。 (6)招聘公益性工作岗位时,应优先考虑计划生育独女、二女家庭的女孩就业问题。 (五)幸福家庭安居工程 (1)强化居养保障。优先改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或独女、农村二女贫困家庭居住的条件。对需要改善危房的,每户给予5000元的危房维修补助。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也要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补助。 (2)优先帮助无住房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或独女、农村二女特困家庭解决建房、购房资金困难。每户给予1.5万元的建房或购房补助。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也要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补助。 (3)将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二女家庭列入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除享受上级补助外,每户再给予补助2500元。由市、乡两级各负担50%。 (4)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要确保符合申请条件的计划生育户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尤其是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应给予优先安排。 |
- 2013-07-10购房改变人生:房产成为家庭财富分水岭
- 2013-07-10屏南县妇联开展深化“平安家庭”建设半年工作督查
- 2013-07-10家庭理财如何安排工资收入
- 2013-07-09里心镇:巡回法庭,为计生家庭维权
- 2013-07-09石牌镇:为纯女户家庭发放生活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