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实施十大利益导向工程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
(十)阳光计生维权工程 (1)成立计划生育家庭利益维权小组,市委、市政府分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为正副组长,其成员由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局、司法局、教育局、国土局、卫生局、住建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妇联、共青团、工会等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市人口计生局、监察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兼任。 (2)司法部门对符合法律援助事项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农村二女家庭实施法律援助,为其进行法律咨询、司法调解和民事诉讼。 (3)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宣传栏、政务公开栏、人口计生网站、计划生育宣传手册,电子屏幕等载体,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奖励扶助、优生优惠政策、生育服务证审批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程序等内容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民主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4)市和乡镇(街道)实行党政领导计划生育接待日制度,开通维权服务热线电话,并在市人口计生网站设立“群众信息需求”网页,征集群众需求信息,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为群众排忧解难。 (5)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以民主评议活动推进“阳光计生”,以社会监督促进“阳光维权”。 三、 “十大利益导向工程”的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十大利益导向工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符合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为加强领导,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利益导向政策主体,要将实施“十大利益导向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全盘谋划,通盘考虑。各乡镇(街道)要相应出台实施“十大利益导向工程”的配套性文件。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联动服务的工作格局。要配强、配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家庭发展促进股”工作人员,严格操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 (二)严格操作程序。建立健全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与监督评估“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对象的资格确认和政策解释。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要建立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和工作程序、操作流程,对符合申请优惠政策的对象(含流动人口)进行调查摸底,严格审核,公示名单,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民主监督,杜绝虚报、假报、冒领等行为。确保享受对象资格确认透明、准确、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的制度中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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