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启动护工管理试点工作 13家医院各自出招
7月24日,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在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第一医院等福州地区13所医院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试点医院积极开展调研,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舆论宣传、做好护理员陪护费收费标准核定工作等,并每月向省卫生厅报告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其中,福建省立医院采取医院聘用护理员和家属自聘护理员两种方式相结合,设立护理员管理站,返聘一名退休护士长、一名男护士及三名保安人员专职负责全院家属自聘护理员的管理。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省老年医院采取家属自聘护理员,医院设立护理员管理站,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全院护理员的统一调配。 9家试点医院如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级机关医院、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等均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统一管理医院护理员,同时成立医院规范护工管理领导小组,分管院领导为组长,保卫科等职能科室及各病区护士长为成员,共同配合做好护理员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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