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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www.fjsen.com 2014-03-06 17:20   来源: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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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法人代表:洪思让

机构性质:全额拔款事业单位

通讯地址:泉州市津淮街21号

获奖情况:

2006年被卫生部授予“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8年被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卫生厅授予“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8年被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平安单位”称号;

2009年被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第五届(2006--2008年度)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0年被福建省卫生厅授予“福建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10年被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泉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泉州市艾滋病相关高危人群的发现及干预对策成效研究”项目荣获2009年泉州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泉州市2004-2005年居民死亡原因调查研究”项目荣获2010年泉州市科学进步奖三等奖;

2012年3月“凝胶渗透色谱净化技术在药物多残留分析的应用及相关化学品检测技术的研究”项目荣获2011年泉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2012年3月“泉州市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发现能力评估研究”项目荣获2011年泉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2010年福建省总工会授予洪思让同志“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

2013年1月“泉州市消除碘缺乏病防治研究”被泉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泉州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2013年3月两次分别被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授予“福建省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艾滋病防治干预宣教工作先进集体”、4月、6月、8月分别被授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流感监测先进单位”、“福建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先进集体”;

2013年2月被中共泉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第十轮先进‘五好’党支部(行政综合支部、卫生综合支部)”;

2013年9月被福建省疾控系统“迎国庆”羽毛球比赛组委会授予“福建省疾控系统‘迎国庆’羽毛球比赛优秀组织奖”。

服务承诺:

⒈推广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

⒉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提供优质服务;

⒊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⒋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拒收红包、礼物;

⒌实行首诊负责制,有问必答,耐心解释;

⒍按规范健康体检,按时限报送体检结果、办理健康证;

⒎犬伤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⒏分发征询意见表,耐心听取群众对服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⒐对违反上述承诺者,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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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陈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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