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医改 新政破疾
今年3月,榜山镇翠林村村民许晓建12岁小孩感染了肺炎,他带孩子到龙海市医院住院治疗,几天下来医疗费用2537.76元,扣除新农合补助1227元,只需自付911元。 笔者细算这份账单,还有399.76元哪里去了?“这笔钱医院自行承担了!”龙海市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解释说。 许晓建享受医院“埋单”待遇,源于2011年11月龙海市第一医院实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确定急性阑尾炎、胆石症等12个病种(组)定额付费。实行一年后,12个病种(组)又细化至40种,病种覆盖率由17%提高至25%。支气管炎细分为7种类型,许晓建的小孩属于小叶性肺炎,医疗最高定额下降为2138元,超额部分自然由医院“埋单”。 “单病种(组)定额付费,相当于医院看病费用‘承包’了。如果医生乱检查、乱开药,超额部分就由医院自行承担。因此患者医疗费用和自付金额都有所降低。”甘少华介绍说。 2013年,龙海全市1635名参保患者的住院平均自付金额由1660元降低到1465元,降幅达12%。龙海市第一医院负责人甘少华说,付费改革还倒逼医生要尽快医好患者,自觉减少不合理费用的产生,有利于提高病房周转率,让医疗资源利用最大化。 新农合改革红利不仅只有参合的农民可以享受,其实,早在2011年,龙海在漳州地区就率先将城镇居民纳入新农合,实施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新农合待遇。 患者医疗费用降低了,医疗服务质量如何?龙海市卫生局局长陈丁俊告诉笔者说,通过创新管理,成立医院理事会和监事会,加强第三方监督。卫生局还相应制定了一系列违规处罚措施,规范医生临床诊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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