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出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新规
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9月29日讯(通讯员 俞祥波) 日前,宁化县人民政府印发《宁化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帮扶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废止《宁化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帮扶意见(试行)》(宁政办〔2013〕138号)。按照《意见》所述,宁化计生特殊家庭将获得“八大保障”扶助。 《意见》的扶助对象为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家庭、死亡家庭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 扶助对象享有的“八大保障”为特殊保障、就学保障、就医保障、就业保障、安居保障、养老保障、亲情保障、制度保障。 政府给予计生特殊家庭特殊保障。包括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特殊家庭1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等措施。就学方面,伤残独生子女将有升学加分、发放生活补助及减免学费等待遇。就业保障方面,有关部门实施培训提升、税费免收、贴息贷款等扶持。就医保障方面,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成员享受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属个人缴费的部分由计生“幸福家庭助福公益金”负担等政策。安居保障方面,享有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优先解决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住房或更换居住场所等措施。养老保障方面,推出居家养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妇发放护理费等办法。亲情保障方面,有关单位提供再生育服务、收养领养服务、帮工服务和健康服务等。《意见》还专门制定“制度保障”办法,挂钩结对及定期走访慰问、“爱心儿女”志愿者帮扶联系等形成制度。 《意见》还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帮扶经费、建立信息档案、加强工作协调、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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