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性尘肺病鉴定和理赔”的回复
信件标题: 职业性尘肺病 无法鉴定和理赔 信件内容: 我碰到以下问题,我父亲现年60岁,福建省南安市码头镇人,40年前部队退伍后安排到国营煤矿工作,工作地址为福建省永春县下洋天湖山煤矿为一线钻井工。是合同工的,10多年才发现是职业病3期。现在当年的煤矿在,也去询问过,但都已无记录打发,想到福建指定职业病鉴定中心做鉴定也被拒绝。众多无法实现的手续,多年来这事一直被托着,咱们这边能否提供帮助,或我应怎样做。目前只有少数几位当年的工友可以为此事证明。 来信时间: 2015-06-23 回复内容: 您好!如已诊断为尘肺病,但用人单位不存在或劳动关系无法确定的,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受理部门: 综合监督处 回复时间: 2015-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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