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5〕67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经费标准,调整优化服务项目 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35元提高至40元。项目调整范围主要是巩固现有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扩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同时突出重点,适当增加新项目,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核实、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增加慢性病患者管理人数,对血压、血糖控制不理想的患者增加2次随访;提高老年人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覆盖率。 (二)扩展和增加服务内容。更新、完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在老年人体检中增加腹部黑白B超检查。新增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可疑者推介转诊,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范服药。鼓励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积极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慢性病患者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其他项目暂不调整。 二、明确工作任务,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一)提高健康档案使用率。进一步规范健康档案信息采集,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对辖区内的已建档人群,按照每年20%的比例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推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服务有效衔接,以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群等为重点,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档案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将健康档案使用率提高到50%以上。 (二)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结合爱国卫生工作和各种卫生主题宣传日,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个体化健康指导,为重点人群制订适宜的健康教育方案,提高服务对象参与度和依从性。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达75%以上。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及时补种工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将预防接种工作与儿童保健工作有机结合。 (四)提高儿童健康管理水平。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及时将孕管卡填写完整,通过信息系统传送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应安排工作人员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并为辖区内0-6岁儿童提供相应频次的健康管理服务,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五)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按规范要求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使早孕建册率达到8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老年人体检项目,全面开展规定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确无体检条件的,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开展),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并做好个体化健康指导,确保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7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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