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确认儿童保健示范中心的通知
省妇幼保健院: 根据《福建省妇儿工委、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两纲妇幼保健重难点项目工作的通知》(闽妇儿工委〔2013〕4号)和《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福建省儿童保健示范中心建设的通知》(闽卫妇幼函〔2013〕483号),你院于2013年启动省儿童保健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周期满1年后,根据你院申请,经我委联合省妇儿工委办于2014年12月对项目进行终期评估,现确认你院创建福建省儿童保健示范中心通过验收。 希望省儿童保健示范中心在全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推动全省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协调发展,提升整体儿童保健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展服务内涵,带动学科建设,注重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干预技术研究,动态掌握影响我省儿童健康的主要因素,为保障儿童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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