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和国家、省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和社区分布,均衡合理配置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资源,将流动人口及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为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将流动人口及随迁家属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切实改进服务方式方法,提高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效率和质量,从保障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入手,逐步拓展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范围和项目,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加快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二)建立与居住证制度相适应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证制度相适应的卫生计生服务提供机制。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一站式”“一证式”服务,基层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站(所)、“新市民之家”、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要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明确公示地址、电话和服务项目等,提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可及率;发挥基层卫生计生工作人员密切联系流动人口的优势,落实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和关怀关爱等工作职责,主动向流动人口宣传、告知相关政策和服务项目,了解需求,并把流动人口有关信息通报给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提高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 在流动人口中全面落实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先落实好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6类基本公共服务。 1.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为在辖区居住满6个月或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健康状况。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流动人口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健康档案信息应及时更新。通过全省人口健康信息综合平台,实现流动人口健康档案的查询和调用。到2020年,流动人口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 |
- 2015-09-07福清市卫计局曝光3处“黑”游泳池
- 2015-09-04秀屿区卫计局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 2015-09-02屏南县卫计局开播《卫计情》
- 2015-09-02永安市卫计局走访慰问两位抗战老兵
- 2015-09-02马尾区卫计局检察院会签文件促进行政执法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