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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usa.fjsen.com 2015-09-11 10:51:05   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我来说两句

  2.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将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城乡健康教育工作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针对流动人口特点,充分利用新媒体、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尤其是在流动人口聚集地的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新建开发区、大型企业和工业园区等,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咨询和义诊服务,举办包括职业健康保护、职业病和传染病防治等健康知识讲座,不断提高流动人口具备健康素养比例。

  3.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为辖区内居住满3个月的0-6岁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档案,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设立临时接种点等适宜方式,为流动适龄儿童及时建卡、接种。每年集中开展“查漏补种”活动,对漏种儿童及时补种。根据传染病防控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补充免疫、群体性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对入托入学流动儿童严格执行查验预防接种证等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流动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到2020年,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

  4.强化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要指导基层卫生机构开展流动人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工作场所、集体食堂等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对就诊的流动人口传染病例和疑似病例应及时发现、登记、报告和处理,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管理制度。在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和疟疾等重大传染病的治疗上,流动人口按有关规定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国家相关政策。到2020年,流动人口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100%。

  5.完善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为辖区居住满6个月或持有居住证的流动孕产妇和儿童,建立统一的健康管理档案。加强妇幼保健知识宣传。强化育龄妇女婚前检查、孕情监测、叶酸补服、流动孕产妇早孕建卡、孕期保健、高危筛查、住院分娩和产后访视等关键环节控制工作,保障母婴安全。完善0-6岁流动儿童家庭访视、定期健康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等儿童保健服务。加强流动孕产妇及新生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孕产妇和儿童健康保障水平。

  6.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继续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宣传倡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服务项目,重点落实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为流动育龄人口提供避孕节育、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殖健康检查、妇科病普查、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及健康指导服务。到2020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覆盖率达到95%,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免费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7.探索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行动和社会融合示范试点活动,促进流动人口家庭发展和城市融入。探索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流动人口的措施和路径,依托省内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创新工作机制和模式,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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