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关于二级以上医院与武警森林总队医疗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
闽卫医政函〔2015〕494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各武警森林支队: 为提高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官兵及随队家属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武警部队《关于二级以上医院与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函〔2014〕233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现将二级以上医院与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医疗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家、军队医疗体制改革和武警部队关于加强卫生建设的系列指示要求,通过推行警民医疗资源深度融合发展,以提升武警森林总队基层卫生体系建设为主导,以地方医疗机构协作为依托,集中发挥警地医疗资源保障优势,提高部队医疗机构服务保障能力,有效解决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官兵及随队家属看病就医问题。 二、工作目标 依托地方和部队医疗资源,建立学科建设帮扶、人才培养协作、就地医疗保障“三项机制”,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武警森林总队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形成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科学合理的对口支援工作格局。支援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医疗机构培养人才技术团队、扩展医疗服务项目,全面提高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满足官兵及随队家属医疗需求。 三、组织领导 省卫计委与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建立警地医疗保障协作机制,成立由省卫计委和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共同参与的协调小组,省卫计委联络组设在医政处,森林总队联络组设在卫生科,全面统筹、指导警地医疗保障协作工作。各设区市卫计委和森林支队相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协调对口支援工作。 四、协作原则 (一)科学指导、分工协作。省卫计委和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根据工作目标和要求,对警地协作工作进行指导。武警森林支队、大队和驻地各市、县卫计部门、指定医疗机构负责协商对接,落实分工协作具体事宜。 (二)统筹规划、整体安排。各设区市卫计委与森林支(大)队将项目实施与应急救援、对口支援、人才培养、就地医疗等工作结合起来,科学设计协作计划、内容,统一组织,统筹安排。 (三)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各市、县医疗机构结合部队官兵医疗需求实际,选准人员,派出骨干,确实发挥地方医疗资源优势,提升基层部队医疗保障服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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