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大洛镇四措施推动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11月25日讯(通讯员 吴莲花)近年来,大洛镇采取四项措施,努力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实现了由“治民”向“民治”转变,由“人治”向“法制”转变,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由“制约型”向“激励型”转变,进一步提升了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强化领导,建立领导小组,负责抓好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各项工作。 二是制订方案,全面规划全镇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各项工作。 三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将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工作成效与干部政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大洛镇计生办还把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任务量化细化到各村,明确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领导人,以目标考核,强化奖惩措施和责任追究。 四是试点推广,以点带面,坚持“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以试点村为先导,以典型村为引导,稳步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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