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设置泉州颐和医院的通知
闽卫医政函〔2015〕538号 泉州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提交的《关于颐和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置泉州颐和医院的初审报告》(泉卫计医〔2015〕24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台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独资医院的规定和你委的初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设置泉州颐和医院,请设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医院建设工作。请设置申请人按有关规定向省商务厅申请办理有关外资企业设立的核准事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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