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意见的通知
闽卫医政函〔2015〕540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综治办、党委宣传部、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综治办、党群工作部、公安局、司法办、市场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1部门《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国卫医发〔2015〕8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综治办 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工商局 福建保监局 2015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
相关新闻
- 2015-12-20云霄火田镇举办晚会宣传平安建设
- 2015-12-18仙游创建“平安校园”三项比赛投票火热:一周累计近6万票
- 2015-12-18邵武市和平镇部署综治及平安建设年终工作
- 2015-12-16厦工会“平安返厦”活动升级 不限交通方式|厦门职工医疗互助加大帮扶力度
- 2015-12-16偷盗“平安福州”宣传牌抵“债” 2名嫌疑人被拘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