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启动市民卡就医即时结算 缴费标准调至120元
住院报销待遇 后年统一 城乡居民住院医保报销分为两大类,即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不大于6万元和6万~14万元。前者在三甲及市外、三乙(含专科三甲)、二级、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四种医疗机构住院,其起付线分别为800、400、300、150元,相应的医保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55%、65%、80%、90%;后者的报销比例为40%。 2016、2017年度新农合二级、三乙(含专科三甲)、三甲及市外医院住院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6万元以内(含6万元)的报销比例分别暂按75%、55%、45%执行。2018年起城乡居民实行统一住院报销待遇。 城乡居民结算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在三甲及市外医院住院接受肿瘤放射治疗的报销比例统一按55%执行。 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方面,符合我省计划生育规定的城乡女性参保居民每次生育(含顺产、剖宫产)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按实际报销金额计)为800元,但病理性产科医疗费用仍按正常住院补偿待遇执行。 医保门诊特殊病种 包括糖尿病等15类 城镇居民普通门诊补偿限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定点乡镇卫生院),农村居民普通门诊补偿限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定点乡镇卫生院等)、定点村卫生所(或定点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等)。2016、2017年度,新农合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暂按200元/人执行。2018年起城乡居民实行统一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5类门诊特殊病种被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目录,分别是:高血压(Ⅱ级及以上),糖尿病,结核病规范治疗(含辅助治疗),重性精神病(含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强直性脊柱炎,苯丙酮尿症,支气管哮喘,癫痫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尿毒症透析,重症肌无力。 城乡居民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因住院治疗、共用住院封顶线的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累计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城乡居民大病起付标准,在16万元以内(含16万元)的,分别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给予大病补偿,支付比例为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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