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党风廉政出新招 查收“红包”出亮剑
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育锦 王朝辉)连日来,安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集中人力、物力、精力,兵分三路到24个乡镇、几所大医院进行督查,检查今年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其中对《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仔细地检查,取得较好的促进作用。 为树立卫计局系统的良好形象,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杜绝收受“红包”现象发生,卫计局党组决定,从8月1日起,委托第三方对全县医疗系统违规收受“红包”进行专项电话回访调查,了解医务人员是否收受“红包”,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具体做法是: 公布举报投拆电话。县卫计局刚完成合并工作,就及时调整和设立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0595---23225081,电子邮箱:3225081@axjs.gov.cn,受理群众的投诉。 广泛张贴警示标识。要求各医疗机构必须在醒目位置上广泛张贴医务人员拒收“红包”警示标识和举报投诉电话。 实施诚信有奖举报。对举报违纪违规收受“红包”行为并经查实切确的举报者,及时给予每例1000元的奖励。 详实填报以便检查。要求每个医生要认真详实填报《出院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便科室主任医生全面掌握群众就医情况,以及医院领导和局分管领导的检查。 落实工作责任追究。该项工作务必做到责任到领导、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个人,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一经发现有收受“红包”行为后,由驻局纪检组组织查处。经查实后将从行政和经济等方面给予严厉处理。责任追究一:登记表填报人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县卫计局将随机抽查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当季度绩效奖金,严重者给予降级评聘一年。责任追究二:经查实,有收受“红包”1起的,当事人年度不得评优评先,扣发一季度的绩效工资,并按收受“红包”金额的10倍处罚。责任追究三:经查实,一年度内科室或个人有收受“红包”2起以上5起以下的,(同一事件涉及多人收受“红包”的,按实际人员计算,下同),约谈分管领导和科室主任并要求限期整改,取消科主任、当事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扣发一季度绩效工资,同时当事人调离工作岗位,职称低聘一年。责任追究四:经查实,一年度内科室或个人经有收受“红包”6起以上的,约谈医院主要领导,科室主任降职为副主任,取消分管领导、科室主任、当事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扣发当年度绩效工资,同时给予当事人暂停执业活动半年。责任追究五:索要、暗示收受“红包”者给予加重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调整工作单位,并给予党纪、政纪等处理。 许多干群耳闻目睹局里在党风廉政建设出新招,在检查医院收受“红包”出亮剑的举措给予了高度的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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