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招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2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单位应将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交至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处304室。(福州市鼓屏路57号三号楼) 五、审核及公示 省卫生计生委对报名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初选单位名单。有关名单经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后,在福建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待遇 对于经公示无疑议单位,由省卫生计生委与其签定协议,聘期一年。 法律顾问为省卫生计生委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合同协议给予报酬。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处负责解释。联系人:何嘉路 联系电话:0591--87801969 附件:1、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2、律师事务所拟推荐法律顾问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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