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大洛镇计生协会“幸福工程”贫困母亲发展项目工作正在进行中
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讯(通讯员 吴莲花)为了做好新一轮幸福工程贫困母亲发展项目工作,帮助大洛镇贫困母亲生产、脱贫致富,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大洛镇计生协会对新一轮幸福工程贫困母亲发展项目户进行调查摸底。大洛镇计生协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具体标准进行宣传,凡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资金贷款支持。一、必须是实行了计划生育的计生家庭。二、本人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三、有致富要求和致富能力。四、必须是经济上确有困难,有发展意向且能够吃苦耐劳的,有开发条件但缺乏启动资金。 五、诚信守法,能履行协议,有一定还款能力,按时还款,贷款金额为贰万元整(无息)规定两年内还清。 通过摸底现已有三名贫困母亲申请贷款.并且完成了项目户贷款所有相应手续上报县计生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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