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开展眼健康宣传教育与工作。 1.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眼病防治健康教育,根据不同人群和不同眼病特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其他新媒体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眼健康知识,增强公众眼病防治意识。 2.提高白内障、未矫正屈光不正、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青光眼、黄斑变性、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等眼病防治和低视力康复知识的知晓度。 3.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全国爱眼日、世界视觉日、世界青光眼周等健康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大医精诚、救死扶伤”的优良传统,深入报道广大眼科医务人员和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深入贫困地区为贫困群众解除眼病、重见光明的生动事迹,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参与眼病防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防治导致盲和视觉损伤的主要眼病。 1.继续做好白内障患者复明工作,尤其是贫困人口的白内障复明工作。增强白内障复明意识,大力提高白内障手术数量和覆盖率,完善白内障手术质量评价和术后随访制度。 2.会同相关部门,大力倡导儿童和青少年的科学用眼,推动屈光不正的规范化筛查、诊断与科学矫正,提高验光矫正服务的整体水平。 3.加大视网膜病变特别是糖尿病视网膜病的防治力度。以分级诊疗制度为基础,探索建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早期筛查、诊断、转诊与治疗的有效模式。加强眼科与内分泌科的合作筛查与诊疗。进一步提高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激光光凝术的规范化水平。 4.推广应用《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继续加强对眼科、妇产科、儿科等专业的医务人员开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防治相关知识培训,提高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诊断与治疗水平。 5.巩固消除致盲性沙眼的成果,监测沙眼患病情况,引导群众增强沙眼预防意识,防止沙眼流行复燃。 6.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老年人、0-6岁儿童视力检查工作。 7.加强对眼病防治适宜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对眼病防治措施开展卫生经济学研究。 8.推进低视力康复工作。三级综合医院眼科和眼科专科医院应普遍提供低视力门诊服务,有条件的医院要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建立眼科医疗机构与低视力康复机构的合作、转诊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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