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招聘法律顾问的公告》要求,经相关程序,决定聘请新世通律师事务所为我委法律顾问,由该所选派潘晖、张子辉、洪芳芳三位律师为我委提供法律服务,聘期一年。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二0一六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