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医类别医师执业建议
信件类型:建议 信件标题:关于中医类别医师执业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最近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医类别医师执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允许经所在医疗机构考核确认其专业技术能力达到相应岗位要求的,可以继续在原岗位从事相应诊疗活动,其诊疗行为不属于超范围执业,职称晋升时可按实际工作岗位申报相应专业。等等等等 希望我省也能出台相关规定,允许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职称晋升时可按实际工作岗位申报相应专业。让我们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也能合理合法的学有所用,为人民服务。 来信时间:2017-01-10 回复内容:目前我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按照《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执行,今后是否将制定新的有关规定,有待进一步研究决定。感谢您的建议。 受理部门:中医药管理处 回复时间:2017-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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