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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usa.fjsen.com 2017-01-22 08:56:37   来源:    我来说两句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围绕增进老年人福祉、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等方面的作用,实现“养”和“医”对接,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

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截止2015年底,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15万人,占总人口的13.41%,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24万人,占总人口的8.44%。根据我省人口年龄结构分析,在今后30年老龄化速度仍将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并呈现出老龄化、高龄化的趋势。与之相适应的,是庞大老年人群体对医疗卫生、健康养老的需求。近年来,我省加大了老年人基本医疗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力度,通过建立并管理老年人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健康体检,部分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通过签订协议合作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建立了以老年人慢性病、常见病为切入点家庭签约服务制度,但总体上还满足不了群众日益增长的老年健康需求。

《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底,我省要初步建立起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高龄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符合省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高龄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实施意见》明确了八个重点任务。一是积极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共建。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的原则以及医疗康复的实际需求,鼓励以签约合作的形式确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服务项目、服务方式以及责任与义务等事项,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共建。二是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养老机构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支持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和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预防、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活动的健康服务。三是加快发展服务老年人专业医疗机构。建设涵盖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包括中医医院)老年病科等多层次的老年病医疗服务体系。四是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依托社区各类专业化服务机构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当地养老服务机构无缝对接,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指导、基本公共医疗卫生等服务,将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优先签约并提供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五是大力推进失能、慢病老年人康复服务。逐步建立医院、社区、家庭多层次的医疗康复护理体系,构筑以社区和家庭为主体的“养医康护”一体化的服务平台,资助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配备必要的康复辅助器具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推广老年人慢性病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和健康管理师“三师共管”模式。六是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坚持养老与养生相结合,将中医治未病理念、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康复医疗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全面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七是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开办具有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老年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健康管理中心等医养结合机构。八是推进“互联网+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信息技术在健康养老服务中的应用,加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移动医疗服务。

《实施意见》强调,要从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强化信息支撑、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等六个方面,保障和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发展。同时,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抓好试点示范、做好许可审批、加强督促检查等五个方面,把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确保各级各部门合力推动全省医养结合工作发展。(委家庭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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