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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 龙文出台系列优惠政策

usa.fjsen.com 2017-03-03 10:23:53  陈志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3月2日讯(本网记者 陈志远 通讯员沈鹏昊)近日,龙文区出台《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通过采用财政、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资本办医体系,构建龙文区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四个优先支持两方面引导

  意见指出,把龙文区作为社会办医重点区域,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康复、中医、耳鼻喉、皮肤病、老年病、精神、妇幼儿童、护理院(站)等急需的、特色的、专科的健康服务机构和特需医疗服务机构;优先支持境外组织和个人在龙文区开办中外合资、合作医院;优先支持台港澳资本或服务提供者,特别是大型医疗集团和国际知名品牌医疗实体到龙文区设立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向“专、精、优”方向发展;引导营利性医疗机构走高端化、多样化、差别化路子,实现公立医院与非公立性医院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

  加强土地政策支持 实行优惠地价

  对新办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也可按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取得用地,协议出让的医疗用地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同类用地基准地价,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

  基准地价未覆盖地区可按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有关税费之和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对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可通过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等方式,合理控制地价。

  鼓励利用商品房商业用房办医

  符合国家规定和龙文区医疗卫生布局规划要求,社会资本购买、租赁商品房或商业用房举办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专科医院),在有审批权限的卫计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设置意见后,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开展联合评估和指导。

  需要房屋改造的,原则上应保持外轮廓线不变,在保证消防和结构安全的前提下,确因需要可对房屋公共部分(如入口、门窗、连廓、造型等)进行改造,允许对房屋内部空间进行适当调整、装修使用,租赁的还需征求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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