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生家庭参加新型社会养老保险享优待
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讯(通讯员 严萱)“现在的政策真好,自己缴了100元,国家还补助70元……”泰宁开善乡肖坑村独生子女户杨绵莲高兴的走出乡劳动保障所。 据了解,为了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了真正的实惠,该县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对年满45周岁至59周岁的农村生育两个女孩或者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给予70元缴费补贴,并对独生子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苦难计生家庭给予每人每年50元标准为其代缴费。 目前,该乡已有638名计生对象和7名失独家庭享受该政策,实现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新农保惠民政策的有机结合,有效地引导了群众自觉自愿实行计划生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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