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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发布国内首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usa.fjsen.com 2017-04-26 08:43:01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今日,“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合作发展大会暨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福州)发布会”举行,大会隆重发布了国内首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福州市率先发布的国内首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在哪些方面开创了国内先河,有着什么样的意义?记者采访了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解读。

健康医疗大数据分为普遍开放类、授权开放类和暂不开放类

办法规定,福州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包含政府机构、卫生医疗机构等组织产生的数据,以及从互联网、物联网、第三方等途径获得的数据。资源目录由基础信息、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新型业态八大类组成。

市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体系规划包括基础类、数据类、技术类、应用类、管理类以及安全与隐私保护类等标准。

健康医疗大数据按照开放类型分为普遍开放类、授权开放类和暂不开放类。

属于普遍开放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直接从健康医疗大数据统一开放平台获取;属于授权开放类的,内资控股法人企业、高校或者科研院所可以向数据运营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授权开放的数据使用单位暂限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范围内;属于暂不开放类的,确有使用需要的由数据运营单位向市数字办及市卫计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数字办及市卫计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省、市信息网络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防止越权使用数据,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建立安全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

办法显著特点:创新和安全

福州市政府副市长李春表示,办法在制度创新上先行先试,对健康医疗大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应用、共享、开放等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管理办法的起草历时两个多月,是发改、卫计委及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办公等30多个部门联合,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清华大学、省卫计委等指导,先后召开研讨会60余次,经过十次的修改完善。管理办法明确了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定义,界定了健康医疗大数据的来源、范围、管理服务活动,理清了数字监管单位、运营单位、服务单位和数字生产应用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其次管理办法覆盖了健康医疗大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应用、共享和开放等各个环节,理顺了数字资源管理、数据资源服务、安全管理、监督保障等流程,实现了全流程的监管。

管理办法还明确了试点应用的边界,建立了安全保障体系,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安全评估、安全报告和应用处置机制。总体而言,管理办法突出了创新和安全两大特色,创新方面比如它确定了资源目录包括基础信息、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新型业态等八大类,直接推动了政府医疗健康信息和公共医疗信息互联融合,真正打破了信息孤岛。对于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安全方面管理办法始终遵循安全为先和保护隐私两大方面,数据开放应用立足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范围之内,并依托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以国家的标准来规范采集和存储健康医疗大数据,实现数据开放开发活动做到可管理、可控制、可追溯。

截至4月21日23时已经完成了全市13家市属医院和23家县属医院数据的大采集,非结构化数据约11万条。管理办法的出台是福州市发展数字经济,贯彻落实东南大数据战略布局的改革新举措,是实现福州滨海新城产城融合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接下来工作当中还将继续发挥监管和引导作用,注重顶层设计,确保大数据资源在安全的前提下开放共享。在市场层面要借助市场力量整合各类数据资源,进一步激活社会创造力,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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