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中的“福建名词”
那些发生在医院的改变: “院长年薪制”: 医改之后,医院院长代表政府管理医院,工资由政府发放。院长目标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管理绩效年薪两个部分构成,通过建立院长绩效考核体系,让考核结果与院长个人年薪和医院工资总额挂钩,而且“先考核,后兑现”,提高医院管理者的积极性。 “创双高”: 1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医疗“创双高”建设方案》,即创建高水平医院和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及临床重点专科工程。选择省立、协和、附一医院等3所省属三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作为高水平医院的建设单位,在12所省属三级医院建设21个临床医学中心,在省市三级医院建设60个临床重点专科。 对接北京、上海三所医院,建立协作机制,学习管理、文化等治医理念“真经”,学技术“真经”,提高办医质量和水平,力争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刘丰 实习生 周斯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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