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 新闻资讯> 最新资讯 > 正文

泉州市医保局全省首创“三函两牌” 严查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

usa.fjsen.com 2017-05-03 10:56:36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十二分制” 以下违规行为将被扣分处罚

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市医保局对定点零售药店已经采用年度考核违规处罚十二分制管理,年度违规处罚累计扣分达到12分,将视违规情况列入“黑名单”、终止服务协议,两年内不再签署服务协议;扣6分(含)以上未达到12分的暂停医保服务6个月;扣3分(含)以上未达到6分的暂停医保服务1-3个月,具体记分办法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扣12分:为参保人员空刷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套取医保基金的;为其他非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或暂停网络权限定点单位代刷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的;因违规、违法被药监等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扣6分:将日用品、化妆品、食品等套用其他项目刷卡结算的;出售假药、劣药以及销售禁售药品;进药渠道不合法的(如销售回购药等);未如实传送参保人员购买信息,或传送结算的明细项目与销售给参保者的药品项目不符,套换药品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未达到规定比例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扣3分:收留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的;不配合市医保局检查,无正当的理由拒绝签字确认检查结论的;摆放和销售食品、日用品、化妆品的;销售没有外配处方的处方药品的;未给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或虽给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但不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扣1分:“进、销、存”台账不全,票、账、货不相符的;药品未实行明码标价,向持卡参保人销售药品零售价格高于非参保人员销售价格的;计算机未能专机专用,私自安装软件或连接互联网,危及医保信息系统运行安全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已用完需用现金支付时,通过先记账后补刷卡方式套取基金的;有关从业人员无职业资格证书及健康证上岗(药师证、执业药师注册证书,药工证、泉州市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员培训证书)的;不主动向参保人员提供与购买实物相符的票据和清单;不熟悉医保政策、无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医保事务,不参加甲方举行的医保工作会议;无药师在岗销售处方药;未能向参保者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险服务,使参保者明明白白消费的;无配备“双屏显示器”的;无法按甲方要求提供刷卡结算影像信息的;不为参保人员提供社会保障卡挂失、密码设置或变更、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查询等服务的。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资讯要闻
更多>>本委动态
更多>>通知公告
更多>>地市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