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审医函〔2017〕4号
福建医科大学:
关于设置福建医科大学病理诊断中心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经研究,同意设置福建医科大学病理诊断中心。请按照《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见附件)的核准事项做好筹建工作。
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