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健康产业工程 (一)发展以医疗、康复、中医药为主体的健康服务产业 1.促进医疗服务市场供给。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依法取消社会办医在市场准入、人才流动、大型医疗仪器设备购置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在规划中对社会办医预留空间,引导社会资本兴建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健康服务,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支持慈善组织和个人举办公益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合理调控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盈利率,构建非营利性为主体的社会办医体系。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主要由社会力量提供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增加健康产品和服务供给的积极性;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提供高端医疗服务和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个性化健康服务需求。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健全对包括社会办医在内的全行业监管机制,促进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自律、诚信服务、规范发展。〔责任单位:省卫计委、发改委、医保办、经信委、人社厅、财政厅、国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地税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发展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影像中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医学检验、健康咨询等服务,鼓励健康体检机构向健康管理机构发展。鼓励开展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治疗和精神康复等心理健康服务。引导发展第三方健康服务,鼓励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和病理诊断中心,推动医疗机构与第三方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鼓励发展第三方的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责任单位:省卫计委、发改委、医保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提供中医体质辨识、经络按摩、传统运动、中药保健、亚健康调养等服务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促进其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在道地药材和功能性农产品种植优势的地区,打造集养生保健、药膳食疗于一体的中医养生服务集聚区。鼓励举办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责任单位:省卫计委、发改委、农业厅、旅游局、医保办,福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发展以健康旅游、体育健身、养老护理为主体的保健养生产业 1.促进健康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依托全省丰富的温泉资源,推广温泉养生文化,加强温泉旅游标准化开发,提升温泉养生旅游产品品质,打造一批闽式温泉养生示范基地,打响“闽式温泉”品牌。发挥福建森林覆盖率全国第一的优势,发展森林康养旅游,打造一批森林康养基地。推动旅游与传统中医药、膳食融合,挖掘南少林武术、永春白鹤拳等传统武术和畲医、畲药、畲膳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打造以中医药、膳食和中国武术为主题的养生旅游与体育旅游基地。依托福州、厦门、平潭、莆田等地医疗产业发展,引进台湾生物技术产业,深化两岸养生保健、健康照护等合作,开发高端健康体检、医学美容、养生护理、医疗保健等健康旅游项目,打造一批海峡两岸高端医疗养生度假区。结合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在厦门、龙岩、武夷新区、泰宁、东山、柘荣等地打造“候鸟”健康养老基地,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人休闲养生度假产品,大力发展老年旅游,建设一批健康养老旅游基地。〔责任单位:省旅游局、发改委、卫计委、科技厅、农业厅、林业厅、医保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促进健康与健身休闲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多元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运动设施建设运营,政府以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予以支持,建成全国具有较高水平的健康休闲、康复、养生服务中心。推动体育场馆资源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改革,加快开放体育资源。扶持培育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公司、体育健身俱乐部和体育健身组织,鼓励发展运动健身培训、健身指导咨询等服务,引导体育健身娱乐消费,培育发展体育健身康复产业。支持举办、承办各种大型或专业体育赛事。〔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发改委、住建厅、财政厅、地税局、工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 促进健康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推进养老机构的医疗、康复、护理、保健能力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进“互联网+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信息技术在健康养老服务中的应用,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卫计委、民政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发展以药品、医疗器械、健康食品为主体的食品药品制造产业 1.推动医药产业发展。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医药创新和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一批品牌医药企业。加强专利药、生物制品、中药新药、新型制剂、高端医疗器械等创新能力建设,推动治疗重大疾病的专利到期药物实现仿制上市。大力发展生物药、化学创新药、优质中药,推动重大创新药物产业化。落实“名药”发展战略,实施太子参、泽泻、重楼等国家中药品种标准化研究项目,打造闽产药材“福九味”品牌,以道地药材深度开发、中药新品种研发、传统名优中成药的剂型改造和二次创新、名医名方产业化开发为重点,支持中药饮片加工和中药制药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省经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发改委、科技厅、卫计委、农业厅、林业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推进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围绕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家庭和个人健康医疗需求,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医疗器械,支持国内外医疗器械重大技术成果在我省转移转化。针对需求量大、应用面广的医学影像设备、体外诊断试剂及配套仪器等,加快医疗器械产品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经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发改委、卫计委、民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 促进健康食品产业发展。发挥我省生态环境良好、食材资源丰富的优势,弘扬传统饮食文化,鼓励企业研发附加值高的健康食品。依靠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方便食品、保健食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各类健康食品,支持健康食品企业做大做强,壮大健康食品精深加工业。〔责任单位:省经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发改委、农业厅、科技厅、卫计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