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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的通知

2017-06-06 10:19:17  来源:福建省政府网站责任编辑:王超    我来说两句
    

第二节 构建健康福建三大平台

一、构建健康信息服务平台

(一)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

建设国家级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试点工程,培育一批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发应用产业化示范项目。强化云服务平台和标准体系建设,争取打造全国高端医疗科技和健康产业的集聚区,为全国建设各类医学数据示范中心提供借鉴经验与技术支持。建设健康医疗科技文化产业园,实现人人享有随时随地所需的全息式数字化健康信息服务新模式,形成以攻克全息数字人为科技目标的创新创业新高潮。〔责任单位:省卫计委、发改委(数字办)、经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医保办、科技厅,福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规范和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

发展互联网云医院,打造掌上医院APP,充分利用穿戴式、植入式智能健康监测设备,结合移动终端、固定终端等设备,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康复养老服务,打造高端医疗技术和管理平台,积极发展并有效规范网上预约、在线咨询、交流互动、网上支付、远程医疗、远程健康教育培训等健康信息服务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互联网+分级诊疗+医保结算”,将省、市级优质医疗资源延伸覆盖县、乡医疗机构,实现全省优质医疗资源共享与有效利用,方便百姓就医和医保服务。〔责任单位:省卫计委、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医保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鼓励发展健康医疗电子商务

引导本省企业打造药械电子商务平台,吸引药械企业入驻,开展线上展销和阳光交易,发展线下研发生产、医疗医养、药械贸易等产业。鼓励以社区为基础,依托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建立医疗机构与家政企业联络机制,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经信委、医保办、发改委(数字办)、卫计委、科技厅、民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四)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与开发共享。

健全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建设,推动建立全省统一的医疗卫生信息平台,集成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等功能。建立跨医院、跨区域的医疗数据共享互换标准体系,构建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影像信息系统、医院管理和信息共享系统。进一步完善居民健康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个人健康信息归并、整合和共享,开放居民健康档案查询和健康信息管理,方便群众自助管理个人健康档案。〔责任单位:省卫计委、发改委(数字办)、科技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医保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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