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 新闻资讯> 本委动态 > 正文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的通知

2017-06-06 10:19:17  来源:福建省政府网站责任编辑:王超    我来说两句
    

三、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一)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1.实行差别化的财政投入政策。在各地财政保障投入建设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补助重点向老区、苏区、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倾斜,保障贫困人口健康。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扶贫行动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及公益慈善帮扶。〔责任单位:省发改委、财政厅、民政厅、农业厅、教育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结合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科学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加快解决基层能力短板问题,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服务人口(半径)及交通便利条件等因素,合理设置公立村卫生所,由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并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按规定承担开办经费和专项补助。到2020年,实现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双达标。到2030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责任单位:省卫计委、发改委、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健全城乡对口支援与帮扶机制。推进城市医院与贫困地区县级医院建立对口支援或医疗联合体,完善接续性医疗服务链,积极促进远程医疗诊治和保健咨询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提升贫困地区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做好农村地区重点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力度。到2030年,远程医疗诊治和保健咨询服务实现全省覆盖。〔责任单位:省卫计委、财政厅、民政厅、农业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1.实施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工程。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群众得到有效救助,做到精确到户、精准到人、精准到病。〔责任单位:省医保办、财政厅、卫计委、民政厅、农业厅、残联、福建保监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2.全面实施基本医疗救助工程。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补贴。加大医疗救助力度,逐步提高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标准,实行特殊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一次性定额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救助方式。各类基本医疗保险、救助资金补助后仍有困难的,给予重特大疾病救助。〔责任单位:省医保办、农业厅、财政厅、卫计委、民政厅、红十字会、残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加大生育关怀帮扶。做好幸福工程、小额贴息贷款、安居工程、金秋助学、关爱失独家庭和意外伤害保险等生育关怀项目,逐步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帮扶覆盖面。积极探索服务计划生育家庭的新途径,探索行政管理和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服务管理新模式,为计划生育群众排忧解难。〔责任单位:省卫计委、教育厅、财政厅、住建厅、计生协会、福建保监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相关图片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