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补充通知的公示
为了做好疫苗集中采购工作,经商省发改委,省卫生计生委拟下发《福建省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补充通知,现将补充通知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17年6月16~22日。公示期间,有关问题可书面向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反映。 联系电话:0591-87855562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61号 邮编:350003 附件: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福建省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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