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设置福州福臻综合门诊部的函
闽卫审医函〔2017〕14号 鼎臻(福建)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KAI JIA HEALTHY MANAGEMENTPTE.LTD(凯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设置福州福臻综合门诊部的相关审批材料收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同意设置福州福臻综合门诊部。请按照《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见附件)的核准事项做好筹建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有关核准事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8月9日
|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