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审医函〔2017〕11号
邵诗佳、叶朝阳、黄建红:
关于申请设置福州玖玖口腔门诊部的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同意设置福州玖玖口腔门诊部。请按照《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见附件)的核准事项做好筹建工作。
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