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三级口腔专科医院评审结论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福建省三级口腔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7年版)》,以及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以下简称“福建医大口腔医院”)申请,2018年1月25-27日,我委组织专家对福建医大口腔医院申报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进行现场评审。 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经我委审核,拟确定福建医大口腔医院为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现将评审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3月20日至3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以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人:林世丹,电话:0591-87812113 。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邮政编码:350003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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