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2016-2018年创建周期福建省候选地区公示
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在2016-2018年创建周期,经以县(市、区)为单位创建自评、省卫生计生委评审推荐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厦门市集美区等14个县(市、区)被确定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先进单位建设质量,依据创建工作程序,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现对上述候选地区进行社会公示。
公示名单如下: 厦门市翔安区、厦门市集美区、福州市晋安区、漳平市、德化县、泉州市丰泽区、惠安县、泉州市洛江区、南安市、泉州市泉港区、石狮市、永春县、龙海市、漳州市芗城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8年4月4日17时前,以信函形式向省卫生计生委举报,也可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信邮寄地址: 1.福州市鼓屏路61号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中医处 邮编:350003 2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邮编:10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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