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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usa.fjsen.com 2018-05-09 09:42:2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我来说两句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文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从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推进“互联网+”医保结算服务、加强“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等七方面,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融合,涵盖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诸多方面。

二是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从加快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提高医院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机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及时制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等五方面,提出了有关具体举措。

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对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和保障数据信息安全作出明确规定,保障“互联网+医疗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四、《意见》提出了哪些创新举措?

近年来,“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蓬勃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加快推广应用,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遇到一些新情况,需要及时加以规范引导。这次《意见》的出台,主要是着眼于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对社会比较关注、各方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作了回应,提出了有关具体的创新举措:

一方面,为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各类参与主体创新发展活力,文件鲜明提出了一些鼓励性政策措施。比如,在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方面,将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的基础上,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完善医疗联合体内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收费、医保支付等支撑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在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加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鼓励网上开展签约服务,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等服务。在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方面,明确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在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险结算服务方面,逐步拓展在线支付功能,推进“一站式”结算。适应“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在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方面,研发基于人工智能的临床诊疗决策支持系统,开展智能医学影像识别、病理分型和多学科会诊以及多种医疗健康场景下的智能语音技术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在提高医院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方面,明确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另外,鼓励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地区、偏远边疆地区因地制宜,积极发展。

另一方面,出于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文件明确提出了一些规范性监管措施。比如,在强化医疗质量监管方面,出台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管理办法,明确监管底线。建立医疗责任分担机制。强调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等第三方机构应确保提供服务人员的资质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责任。“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产生的数据应全程留痕。在保障数据信息安全方面,要研究制定健康医疗大数据确权、开放、流通、交易和产权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医疗健康数据保密规定,严格管理患者信息、用户资料、基因数据等。

总之,就是通过制定出台这样一个《意见》,既鼓励创新又包容审慎,积极释放政策红利,进一步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的深度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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