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本人为2017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现规培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儿科。因生育双胎,按照相关条例,哺乳假期间,每天应享有2小时哺乳时间,但规培医院拒绝执行,要求本人提供相关法律条款支持。请问政府部门是否有出台相关法律条款?若医院仍然拒绝执行,应该怎么办?
来信时间:2018-07-21
回复内容:请向培训基地人事部门咨询哺乳时间相关问题。
回复时间:2018-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