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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法》颁布实施20年来 我市无偿献血总人次超70万

usa.fjsen.com 2018-09-30 10:49:53  邬秀君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青春热血让爱相随”献血活动现场热情涌动。

  ▲市红会领导看望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各界人士积极献血。

  ▲开展无偿献血初期市中心血站员工每周都要上街宣传。

厦门网讯(文/厦门日报记者 邬秀君 通讯员 王宇征 熊文靓图/厦门市红十字会厦门市中心血站提供)明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颁布实施20周年。自1998年10月1日《献血法》实施以来,这20年正是得益于它的“保驾护航”,让更多无偿献血者勇于献血、乐于献血,将爱心和善举在社会传递,也让更多需要血液的人因此而重拾健康和幸福。

作为文明城市五连冠的厦门,无偿献血从一开始被倡导,便和这座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挂钩,甚至成为助推厦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事实上,厦门的无偿献血事业从发展初期,便和特区先行先试气质如出一辙,走在全国前列。早在《献血法》颁布实施前一年的1997年,厦门便颁布实施了《厦门市无偿献血条例》,当年献血人数高达11086人次。截至目前,厦门市无偿献血总人次已经超过70万人次。如今,越来越多的厦门人加入无偿献血的队伍,用热血诠释对社会的责任,用爱心传递伟大时代新的社会风尚。

在《献血法》实施20周年纪念日之际,记者走访了厦门市红十字会以及厦门市中心血站,采访了一些支持厦门无偿献血事业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他们的讲述和事迹,希望读者能对我市无偿献血事业有所了解,并积极加入到无偿献血事业中来,为厦门文明城市建设再添砖瓦。

转变大法规助推无偿献血渐成潮流

出台全国第三个地方无偿献血法规

说到无偿献血事业,厦门可以说是走在全国前列的。据市红会及市中心血站相关领导介绍,1997年1月16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了《厦门市无偿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在当年4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继深圳、海南经济特区后第三个地方性无偿献血法规。《条例》正好比国家的《献血法》实施日早了一年半的时间,这标志着在当时无偿献血已在我国一些省市步入了法制化轨道。

事实上,厦门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也经过了重重坎坷。据市中心血站首任站长胡延桂回忆,当时人们对血液的认知存在一定的偏差,这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无偿献血事业发展。“人们把血看得太重了,感觉血是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流一滴都不行。”胡延桂说。而有些医生对血液的认识和利用也存在一定的误区,有时不用输血也给病人开输血单。甚至存在输血是有利身体补充营养的观念,有些病人家属还主动要求医生给病人开输血单。然而,在1992年之前,厦门市临床医疗用血几乎全部靠个体卖血维持。可以想象,能够供应的用血量是非常少的。据厦门中心血站相关负责人介绍,当时有一群专门卖血的队伍,血液都是靠这些人专门卖血来收集的,能够主动献血的人非常之少。显然,临床医疗用血量是急缺的,为此,倡导社会无偿献血也成了题中之义。

据了解,早在1993年市中心血站的专家便开始起草《条例》了,到1994年的时候,作为提案由市人大讨论。市人大还专门组织专家去深圳、海南考察,直到两年后的1997年1月《条例》才正式通过。记者从市中心血站提供的资料了解到,厦门是在1992年真正揭开本市公民无偿献血序幕的,当年有104位市民参加了无偿献血。而在《条例》出台前,无偿献血人数最多的是1996年,献血量也仅占医疗用血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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