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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出台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usa.fjsen.com 2019-03-19 09:58:48  陈健 吴宁宁 来源:宁德网    我来说两句

到2020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制度覆盖率达100%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吴宁宁) 如何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近日我市出了“实招”!市医保局、市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制定《宁德市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叠加保险、健康扶贫补充保险范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制度覆盖率达到100%,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进一步完善等目标任务。

到2020年专项救治病种逐步扩大到30个

我市将完善可持续筹资政策,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方案提出,结合我市实施的全民参保计划,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配合有关部门落实贫困人口参保缴费,确保已核准有效身份信息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按照规定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提高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水平,加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全额资助参保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民政、扶贫、卫生健康、残联等相关部门认定的包括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在内的第一、二类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确保其获得规定的医疗保障待遇。

同时,有效衔接、综合保障,提高贫困人口待遇水平。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在周宁、寿宁、屏南、柘荣已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县级医院普通门诊统筹试点基础上,自2019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统一实行县级医院普通门诊统筹。加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力度,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新增财政补助40元的一半(20元)用于大病保险,加大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力度,2019年1月1日起,大病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进一步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对象特殊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救助比例不低于60%和70%,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加大倾斜救助力度。

加强大病患者专项救治,扩大大病救治定点医院范围。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协调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口到定点医院及时接受治疗,建立“一人一策”救治台账,扩大专项救治疾病范围,到2020年逐步扩大到30种大病,实现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充分发挥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兜底保障作用,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享受补充保险政策起付线从0.5万元下调至0.3万元,同时对原有分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最高达90%,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医保待遇水平。

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和规范转诊转院手续

方案还提出,要让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我市贫困人口在内的全体参保人员。积极落实“国家谈判药品”医保支付政策,及时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降低患者用药负担。有效引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到基层首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负担,精准扶贫保障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缴费部分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基金承担。

完善贫困人口就医流程,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和规范转诊转院手续,引导贫困人口首诊在县域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需向上级医院转诊的,由县医院负责联系并办理转诊转院有关手续,转诊至指定的设区市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直至定点省级三级医院。逐步实现对于按规定转诊的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可连续计算起付线,省域内就医结算执行所在统筹地区同等支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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